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处
科技﹝2023﹞36号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所):
根据《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上海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24年度市本级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和专项评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此次申报的范围为:预算单位以市级财政资金全额或者部分出资新购、新建的,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自筹资金部分),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单台(套)科学仪器和实验设施。
二、申报材料
1.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校内需求论证报告
论证报告含论证组织开展情况,论证的主要结论以及拟够设备现有相同规格型号或相近功能仪器设备的校内分布情况、使用效率情况和开放共享情况等。
2.现有同类仪器设施基本情况和使用状况统计表
3.《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预算单位汇总排序表(2024年度)》
4.《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申请评议表》
申请评议表后附3家询价单,只提供一家报价的,请附唯一性说明。
三、组织论证流程
1.二级学院具体组织论证,邀请论证专家,安排论证会议。
2.联系科技处,科技处主办论证会议。
3.形成论证报告和同类仪器统计表。
四、时间安排及联系人
请二级学院于8月4日前完成论证申报材料提交,提交材料如下:
1.组织实施联合评议的正式行文(含论证报告、同类仪器统计表)(1份)。
2.《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预算单位汇总排序表(2024年度)》(1份)。
3.《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申请评议表》(申请评议表后附3家询价单,只提供一家报价的,请附唯一性说明)(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
书面申报材料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每台设备申请评议表和询价单请务必装订在一本。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仝光,38223022,18964586838
联系地址:行政楼625室
科技处
202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