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处
科技﹝2021﹞22号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所):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促进我校科学技术工作的发展,更好地完成科研计划项目,学校对获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请组织本部门符合经费配套支持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标准申请配套经费。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科研项目经费匹配申请表》(见附件),经二级学院审批后,于4月2日16: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送科技处625室。
科技处
2021年3月29日
发布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03-29
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处
科技﹝2021﹞22号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所):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促进我校科学技术工作的发展,更好地完成科研计划项目,学校对获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请组织本部门符合经费配套支持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标准申请配套经费。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科研项目经费匹配申请表》(见附件),经二级学院审批后,于4月2日16: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送科技处625室。
科技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