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处
科技﹝2022﹞5号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沪电机院科技〔2020〕28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已办理完结题手续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含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没有结题的科研项目先办结题手续,结题后办理结余经费结转手续。
二、办理时间
2022年1月21日到2022年2月28日
三、办理方法
1. 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对结余经费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未有明确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账申请表》(附件1和2)。
2.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
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电机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账申请表》(附件3和4)。
四、其他事项
1.为杜绝科研项目已结题而项目经费长期挂账的现象,学校科技处将会同财务处持续清理已结题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合理安排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进度。
2.项目负责人已调离我校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办理手续的,可授权在职职工作为负责人办理项目结题及结余经费结转手续。
附件1-2:上海电机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账申请表.doc
附件3-4:上海电机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账申请表.doc
科技处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