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科技处
科技﹝2020﹞26号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促进我校科学技术工作的发展,更好地完成科研计划项目,学校对获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请符合经费配套支持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标准申请配套经费。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科研项目经费匹配申请表》(见附件),经二级学院审批后,于4月24日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xin@sdju.edu.cn
附件:3f35ecf8-9847-420f-bd11-b9f4cc7b284f.docx
科技处
2020年4月19日